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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院关于开展象山十景评选、命名活动的公告

山,南山,象山,山连山,山山传承,一山胜似一山岚。
  从1928年的那个春天起,孤山已经成为了美院这个庞大艺术家族的精神寄托,那里是一封文化家书的起笔,南山的悠悠岁月,更是新的艺术长卷中浓墨重彩的一页,而象山,则是望境中无法割舍的江南家园。
   2008年,中国美术学院将迎来八十华诞,“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当我们将视线投注在象山的那一刻,在悠然回到山水间的那一霎那,80载的风华,80 年的精神,传承着的中国美术学院的山水人文情结也跃然心间。值此80周年校庆之际,为全面展示象山新貌,特开展“象山十景”图片、命名及解读的评选活动。 我们期盼您的参与,和我们一起,共同展现美丽的校园。
  一、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校友。
  二、活动形式
  以象山校区的景观为内容,参选者可任意参加“象山十景”图片征集、命名或解读的一项、两项或全部;提供作品可以为十景,也可以为一处或几处景点。
  三、作品要求:
  1、个人参选图片作品的数量不超过10幅,作品内容不得重复;胶卷照片和数码照片均可,胶卷照片不小于7吋,数码照片像素不小于2048*1360(300万像素以上);
  2、“象山十景”命名需注明景点的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命名要求文字优美简约,以四字为宜(不超过七字),并能体现景点的文化内涵;
  3、“象山十景”解读不限题材,文字不超过300字;
  4、 所有参选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系、单位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四、评选程序
  公开投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五、评委阵容
  由学院领导和校史、建筑、摄影等相关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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