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158名。其中上海户籍考生录取计划不超过10人,专业(二)中国画专业录取计划不超过15人。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美术事业,具备学习文化和美术专业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
(二) 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初中往届毕业生;
(三)上海市户籍学生,请详细了解当地高中阶段升学户籍迁移政策和高考政策自行选择是否报考。
(四)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报考:1、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2、普通中学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3、未撤销留校察看处分、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